⒈ 以《易》卦與節候相配,稱為卦候。參見“卦氣”。
引《后漢書·張衡傳》:“且律歷、卦候、九宮、風角,數有徵效,世莫肯學,而競稱不占之書。”唐呂巖《贈喬二郎》詩:“水火都來兩半間,卦候翻成天地泰。”《新唐書·歷志三上》:“自《太初》至《麟德》,歷有二十三家,與天雖近而未密也。至一行,密矣……其五《卦候議》曰:‘七十二候,原于周公《時訓》。 《月令》雖頗有增益,然先后之次則同。自后魏始載于歷,乃依《易軌》所傳,不合經義。今改從古。’”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