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稱人的代詞。多用于避諱、設言或失名等。
引三國魏嵇康《家誡》:“一旦事敗,便言某甲昔知吾事,以宜備之深也。”
《三國志·魏志·崔琰傳》“南陽許攸” 裴松之注引三國魏魚豢《魏略》:“﹝許攸﹞至呼太祖小字,曰:‘某甲,卿不得我,不得冀州也。’”
南朝梁任昉《宣德皇后令》:“今遣某位某甲等,率茲百辟,人致其誠。”
⒉ 自稱之代詞。
引《五燈會元·曹洞宗·佛日本空禪師》:“杭州佛日本空禪師,初游天臺山 ……參夾山,纔入門,見維那。那曰:‘此間不著后生。’師曰:‘某甲不求掛搭,暫來禮謁和尚。’”
宋陳善《捫虱新話·悟百丈不昧因果》:“百丈凡參次,有一老人常隨眾聽法。眾人退,老人亦退。忽一日不退。 百丈遂問:‘而前立者復是何人?’老人曰:‘某甲非人也。’”
稱呼別人的代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