命令;責成。
著令(zhù lìng):書面寫定的規章制度。
《漢書·景帝紀》:“秋七月,詔曰:‘吏受所監臨,以飲食免,重;受財物,賤買貴賣,論輕。廷尉與丞相更議著令。’” 顏師古注:“著音著作之著,音竹筯反。”《三國志·魏志·文帝紀》:“元年二月壬戌,以大中大夫賈詡為太尉,御史大夫華歆為相國……其宦人為官者不得過諸署令;為金策著令,藏之石室。” 宋沉括《夢溪筆談·故事一》:“衣冠故事多無著令,但相承為例。”
著令(zhuó lìng):1.下令;責成。
唐李白《酬殷明佐見贈五云裘歌》:“故人贈我我不違,著令山水含清暉。” 唐元稹《有唐贈太子少保崔公墓志銘》:“公乃悉出所餘,命糾掾已下均取之。著令曰:自是加俸貯於尅府,賞信易取也。”
謂得到許可的命令。
宋王禹偁《野興亭記》:“緑野之色亂入,四時之景互見。至若假寧著令,休沐得告,絳騶騑騑,言適於野。”
著令(zhuó lìng):命令;責成。
唐李白《酬殷明佐見贈五云裘歌》:“故人贈我我不違,著令山水含清暉。”《紅樓夢》第八三回:“ 賈府省親的太太奶奶們,著令入宮探問。”《人民文學》1982年第2期:“區委范書記自然不免把他狠狠教訓一通,然后,叫大隊來人將朱二升領回,著令大隊今后對朱二升好好加強監督教育。”